一、起重機司機在操作過程中,應(yīng)堅持“十不吊”原則:
1、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不吊;
2、照明不足、指揮信號不明或非指揮人員指揮不吊;
3、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。
4、起重機懸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;
5、歪拉斜拽不吊;
6、易燃、易爆危險品、無安全作業(yè)票、無安全措施不吊;
7、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動物不吊;
8、棱角、刃口未采取防止鋼絲繩磨損措施不吊;
9、埋在地下的物體或者重量不明的物體不吊;
10、野外作業(yè)遇到大雪、雷雨、六級以上大風不吊。
二、起重機司機操作時,應(yīng)遵守下列技術(shù)要求:
1、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;
2、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(diào)整起升、變幅機構(gòu)的制動器;
3、吊運時,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,吊臂下不得有人;
4、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;
5、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,吊運前應(yīng)檢查制動器,并用小高度、短行程試吊后,再平穩(wěn)地吊運;
6、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,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,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(shè)計規(guī)定的安全圈數(shù);
7、起重機工作時,臂架、吊具、輔具、鋼絲繩、纜風繩及重物等,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(yīng)小于下表的規(guī)定。
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
輸 電 線 路 電 壓 V(kV) <1 1--35 ≥60
最 小 距 離(m) 1.5 3 0.01(V-50)+3
8、流動式起重機,工作前應(yīng)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,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;
9、 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,除特殊緊急情況外,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。
三、施工中,遇到以下情況必須首先辦理安全作業(yè)票,制訂安全技術(shù)措施,施工技術(shù)負責人到場指揮:
1、 起吊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%及以上;
2、 起吊精密物體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,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;
3、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;
4、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;
5、 爆炸品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。